噪音“战争”升级:大妈“高音舞步”遭居民“鞭炮回击”,和谐何处寻?**
夜幕降临,本应是万家灯火、安宁祥和的时刻,然而在某些小区或公共空间,一场因噪音引发的“战争”却悄然上演,甚至出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“升级版”对抗——一边是中老年大妈们为了健康娱乐,将音响开到最大,激情澎湃地跳着广场舞;另一边,不堪其扰的居民则采取了极端的方式,用燃放鞭炮来回击,试图以“噪制噪”,这场看似滑稽却又令人深思的“噪音攻防战”,将公共空间使用、邻里关系以及个人权益的平衡问题赤裸裸地摆在了公众面前。
广场舞,作为一种深受中老年人喜爱的健身娱乐方式,本无可厚非,它丰富了退休生活,促进了邻里交往,也为城市增添了一抹独特的活力,当这份“热爱”演变成对他人权利的漠视,当大音量的音乐成为“标配”,甚至持续到深夜,就偏离了娱乐健身的初衷,演变成了扰民的“噪音源”,许多大妈们或许认为,在公共场合跳舞是自己的权利,却忽略了同样在公共区域生活的邻居们享有安静环境的权利,这种权利的边界,便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面对持续不断的噪音侵扰,部分居民的忍耐达到了极限,他们尝试过与跳舞者沟通,却往往因“各执一词”而无果;他们求助过物业、社区,但有时调解效果甚微,甚至不了了之,在无奈与 frustration 交织下,有人选择了“以暴制暴”——燃放鞭炮,震耳欲聋的鞭炮声,无疑是对广场舞噪音的直接“回击”,其目的或许是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”,希望通过更强烈的噪音来迫使对方停止,这种极端的做法,不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反而激化了矛盾,将邻里间的潜在冲突公开化、激烈化。
鞭炮声,比广场舞噪音更具瞬时性和冲击力,它带来的不仅是听觉上的惊吓,更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,污染空气,破坏公共秩序,这种“反击”方式,看似解气,实则违法,也暴露了个别公民法治意识的淡薄和情绪管理的失控,当一方认为自己的“娱乐权”高于一切,另一方觉得自己的“休息权”被长期践踏,且正常维权渠道不畅时,矛盾便容易走向失控。
这场“噪音战争”,没有赢家,大妈们跳舞的兴致被鞭炮声搅扰,居民们也未能真正获得安宁,反而可能因鞭炮声引发新的投诉和纠纷,更重要的是,它撕裂了原本可以和睦的邻里关系,让原本同在一个屋檐下的“熟人”变成了“冤家”。
要化解这样的困局,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智慧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噪音的管理与执法,明确广场舞等活动的时间、地点和音量标准,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罚,让法律法规成为维护公共秩序的有力武器,社区和物业应发挥更积极的调解作用,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,促进双方换位思考,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,例如划定专门的、远离居民区的跳舞场地,规定合理的娱乐时段等,作为广场舞的组织者和参与者,应增强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,自觉控制音量,选择合适的时段和地点,文明健身娱乐,而对于受困扰的居民,也应通过合法、理性的途径维权,而非采取以暴制暴的极端方式。
和谐共处是城市文明的底色,在追求个人乐趣与权利的同时,多一份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,多一份对公共规则的遵守和维护,才能让广场舞真正成为一道和谐、文明的风景线,让邻里之间重拾温情与友善,共同守护我们宁静美好的生活家园。



